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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的公告
来源:煌达人才网 | 发布时间:2018-01-28 11:09:28 | 阅读量:666

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,根据《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,通过专家遴选、评审、论证,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,我厅完成了对国家2017版药品目录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,形成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。省药品目录由人社部发【201715号规定的国家2017年版药品目录、人社部发【201754号规定的36个国家谈判药品及我省新增补的乙类药品组成,从201791日执行。现予发布。

附件:1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7年版);

      2、国家谈判纳入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药品名单;

      3、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调整表。

 

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2017818